[福建师大实验幼儿园]幼儿行为规范
发布时间: 2006-04-29      访问次数: 249

  一、尊敬和爱护国旗,升旗时应立正、行注目礼。

  二、待人有礼貌,会使用礼貌用语,不说脏话粗话,能倾听别人说话,未经允许不随意翻动别人的东西,公共场所不大声喊叫。

  三、尊敬长辈、爱父母、爱老师、关心他人、听从劝告、不随意发脾气。

  四、爱幼儿园、爱班级、爱小朋友,能与同伴友好游戏,共同分享快乐,乐意帮助有困难的同伴。

  五、爱护玩具、图书和用具,轻拿轻放,不乱扔不损坏,用过的物品会整理好,放回原处。

  六、爱惜粮食、不挑食、不剩饭菜、不挑穿戴、节约用水、爱护花草树木、爱护桌椅。

  七、爱劳动、不懒惰,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,认真做好每件事。

  八、讲卫生,穿戴整洁、大方,常剪指甲,饭前便后要洗手。

  九、不乱扔果皮、纸屑,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,不爬不踩桌椅,不乱涂墙壁。

  十、喜欢参加体育活动,认真做操,锻炼身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