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福建师大实验幼儿园]家长在园行为规范
发布时间: 2006-04-29      访问次数: 246

  1、家长出入幼儿园要仪表整洁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为幼儿表率。 

  2、遵守园内各项制度,按时交费,因事因病缺勤要及时请假,并及时做好退膳工作。 

  3、幼儿及家长患传染病时,应及时通报幼儿园以便园方及早做好消毒、隔离工作。 

  4、尊重幼儿,尊重教师,积极与幼儿园配合,参与园内组织的家长会及各项活动,积极主动与班级教师联系,及时反映,了解幼儿的情况,提供建议,共同教育好幼儿。 

  5、遇到幼儿之间发生矛盾、纠纷,应采取积极、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幼儿或向老师反映,由教师妥善解决,不得训斥、恫吓任何一方幼儿,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。 

  6、教育幼儿爱护公物,爱护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,不随意采摘花果。 

  7、讲究公共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、纸屑,不在幼儿园抽烟。 

  8、注意幼儿安全,委托他人接送幼儿要事先通知本班教师,以防幼儿走失。 

  9、家长与幼儿园各工作人员要保持正常的关系,非接待日或特殊情况,不在班上逗留与本班教师长时间交淡,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的园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