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03-19      访问次数: 2468

 

 

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通知

    一、入园条件

    (一)本校在编教职工的子女

    (二)本校在编教职工的孙辈

    (三)协和学院;时代中学;信息技术学院;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、后勤服

务集团等五个单位符合招生报名要求的非在编教职工子女。

    二、入园年龄

    2-3幼儿(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)。

    三、摸底要求

    (一)摸底时间:2015年3月19日至3月31日。

    (二)相关单位审核要求:

    1各单位需对入园摸底填写情况表进行核实,核实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4月1日

前将摸底表电子文档发至幼儿园邮箱(hqyey@fjnu.edu.cn),纸质版送交幼儿园汤跃珍助理办公室

    2、协和学院;时代中学;信息技术学院;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、后勤服务集

团等五个单位的非在编教工子女,摸底表递交的同时需附上以下证件材料:

    (1)人才中介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

    (2)教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,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   (3)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职工花名册(只需牵涉有入园需求的教职工情况)。

    特别提醒:若发现以上证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,幼儿园将上报学校,对当事人所属单位进行

通报的同时,终止该单位当年及下一年整体性教职工子女入园的资格。

    四、报名须知

    报名地点:福建师大实验幼儿园

    (一)在编教工子女、孙辈

    1、报名时间:2015年4月25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11:00

    2、应持证件:家长工作证(或退休证)、幼儿户口本和出生证、预防接种证及接种记录的复印件

(A4纸一张正反面)。

    (二)协和学院;时代中学;信息技术学院;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;后勤服

务集团非在编教工子女:

    1、报名时间:2015年5月9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11:00

    2、应持证件:

    (1)人才中介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

    (2)教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,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   (3)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职工花名册(只需牵涉有入园需求的教职工情况)。 

    以上(1)-(3)名单审查环节已要求提交,此处不必重复提交。

    (4)家长工作证、幼儿户口本和出生证、预防接种证及接种记录的复印件(A4纸一张正反面)。

    五、具体招生通知可在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网站查询

 

 

    附件:

     1:福建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入园摸底表.xls  

     2:福建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孙辈入园摸底表.xls

     3: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时代中学 信息技术学院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

后勤服务集团非在编教职工子女入园摸底表.xls